close

Windows 7 啟動教學

 

Kms的運作方式:

windows 7初次安裝好時,30天內(寬限期)要先向KMS Server做認證,不然會被鎖或限制功能

認證過後的180天內,要再重新向KMS Server重新認證,一樣有30天寬限期(180+30)

請依下面說明"手動認證方式"

 


 

 

Windows 7 啟動步驟

安裝好win7後

請依下列步驟啟用

方法一.

1.請確定對外網路連線正常.

2.防火牆有開1688 port.

3.執行此程式

 

方法二.

1.確定對外網路連線正常.

2.

開始/執行/cmd/按右鍵/以系統管理員身份執行

3.

輸入

slmgr -skms kms.tp.edu.tw

或輸入

slmgr -skms kms.tp.edu.tw:1688 (防火牆要開port 1688)

完成後會出現訊息對話

4.

輸入

slmgr -auto

完成後會出現訊息對話

"產品已啟用"

(若是前25台連到kms會出現以下圖片)

以上步驟就己經啟用Windows7

 

 


 

只要完成認證未來會自動向kms主機認證.

以下方式是手動認證方式,(第一次認證 後才使用,現在都會看到失敗畫面,目前未滿25台2009/11/19已滿

或者可用手動方式完成認證

1.我的電腦/右鍵內容/windows啟用/

 

2.點選立即啟用windows

3.認證成功畫面.(目前還沒超過25台暫沒畫面)

 

註1.安裝完30天內必需向kms主機完成認證.

註2.認證完後180天內必需再向kms主機認證.(有30天寬限期)

完成第一次驗證後只要在台北市教育局合法網段會自動向kms做認證.

若沒有完成認證windows7將無法使用

註3.防火牆請開1688 Port.

 

 


 

錯誤代碼

0x80070005:存取遭拒。要求的動作要求較高的權限。
-這個錯誤訊息,代表您在執行命令提示字元(cmd)時,沒有以系統管理員的身份執行,造成啟動失敗。
請您以滑鼠右鍵按一下 cmd.exe,然後按一下「以系統管理員身分執行」。

0xC004F06C:軟體保護服務回報無法啟用電腦。金鑰管理服務 (KMS) 判定要求時間戳記無效。
-這個錯誤訊息,代表您在電腦中設定的時間和KMS認證伺服器相差太多,造成啟動失敗。
請您前往「控制台」選擇「時鐘、語言和區域」,並在「日期與時間」中「設定時間和日期」。

 

0x8007232B:錯誤訊息,表示電腦沒辦法透過DNS,表示您需要透過手動步驟來完成。

 

0xC004F035:軟體授權服務回報電腦無法啟動與磁碟區授權產品金鑰。 大量授權系統需要從合格的作業系統升級。
-根據微軟的說明,這個錯誤訊息是由於您的電腦BIOS是配合硬體廠商隨機出貨版本(OEM)的 Microsoft 作業系統而設計,欲安裝Windows 7 / VISTA,必須先安裝硬體廠商附的隨機出貨版Microsoft 作業系統才有合法BIOS,之後才能在安裝Windows 7 / VISTA 時,通過KMS認證。
若您目前安裝的作業系統,並非隨機版的Microsoft 作業系統,請您聯絡您的硬體廠商或經銷商,為您更新BIOS以合於當初的隨機版作業系統,之後在安裝Windows 7 / VISTA 時,才能夠正確通過KMS認證。若您無法取得更新的BIOS,則建議您不要在這台電腦上安裝Windows 7 / VISTA。


0xC004F038:軟體保護服務回報無法啟用電腦。金鑰管理服務 (KMS) 所回報的計數不足。請聯絡系統管理員。
-這個錯誤訊息,代表KMS 主機上的計數不足,而使得您暫時無法通過認證。比較常在KMS主機進行更新或重新架設時,才會發生。微軟認證機制中訂定:必須有超過25個用戶連連線至 KMS主機,認證服務才會正式啟用。請您稍待幾天,等待伺服器記數超過25人次,您就可以正式啟用。Windows 7 /VISTA 在未通過認證前,仍可正常使用30天。

 

0xC004F039:軟體保護服務回報無法啟用電腦。無法啟用金鑰管理服務 (KMS)。
-這個錯誤訊息,代表您的電腦和KMS認證伺服器之間的網路連線出現問題,造成啟動失敗。
請確認 TCP連接埠 1688(預設值)未遭到防火牆封鎖或以其他方式(例如:防毒軟體等)篩選。

 


 

如有啟動問題,歡迎洽詢資訊組 分機 1016

龍門國中 電腦中心 SIT

 

本文原址 教育部網站: http://microsoft.tp.edu.tw/Win7/win7.htm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mjhsit 的頭像
    lmjhsit

    龍門SIT

    lmjhs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